最高院法官位階 擬提升為特任官
司法院長許宗力提出「金字塔型訴訟制度」,將列下階段討論。(資料照)
〔記者項程鎮、黃欣柏、張文川/綜合報導〕司改國是會議籌備會和司法院研擬,未來最高法院法官員額縮編後,將開放一、二審法官到最高法院辦案,並提高最高法院法官的位階為特任官,須經總統提名和立法院同意。
由總統提名 經立院同意
司法院原先規劃,連律師和學者都可到最高法院當法官,後來發現可能會牴觸憲法和人事法規,例如憲法規定法官是終身職,律師和學者轉任法官後是否享有同等待遇,勢必引發爭議,因此研究結論只開放一、二審法官到最高法院當法官。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律師認為,八十八年間召開的全國司改會議,已確立縮減最高法院法官人數,這已是社會共識。最高法院近年來遇缺不補,並對案件控管,已朝此方向前進,如進一步讓最高法院法官任命程序須經國會審查,可提高最高法院法官的尊榮感,希望對審判品質有正面影響。
遴選一、二審法官到最高院
不過,有三審法官私下指出,最高法院法官變成政治任命,「好不好,見仁見智」,至於縮編的事可以不用急,因目前最高法院法官「六十歲以下只剩十幾位,再過五年就自然縮編了!」
司法院指出,初步規劃最高法院將從約八十位法官精減為十五至十七位,這十五至十七位法官,原則上先由目前的最高法院實任法官擔任,未來將逐步遴選一、二審資深法官到最高法院。
此外,為符合司法民主化和提高最高法院法官地位,最高法院法官的產生程序將比照司法院大法官,同樣由總統提名、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最高法院法官並有任期制,底下設有助理法官或研究法官協同辦案,負責過濾、篩選上訴案件和整理案情資料,供最高法院法官參考。
法界不同意見則認為,最高法院法官位階提高到和司法院大法官一樣是特任官,彼此對法律的見解可能會「相互角力」;司法院對此並不擔心,認為反能促成良性競爭,因雙方負責審理的法律案件類型不同,「大家都經過總統提名和國會同意,就不會有大小之分」。
司法院指出,上述最高法院改革方向涉及修法,若獲全國司改國是會議通過,將進一步研擬細節和配套措施,再將修法草案送立法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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