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青檢改:大法官被提名人應表態是否支持重建法制
大法官被提名人尤伯祥。(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總統蔡英文日前公布4位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太陽花學運律師尤伯祥也在列,不過,尤伯祥事後被審理前雲林縣長張榮味涉焚化爐貪污案的審判長康樹正質疑,曾於此案教唆證人作偽證。尤伯祥回應,認為遭惡意捕風捉影、抹黑,強調判決書已澄清他的無辜與清白。由基層檢察官組成的「劍青檢改」今(5)日發聲明,指我國「律師接觸證人」法律規範不足,請大法官被提名人表態,是否支持重建法制。
以下為劍青檢改今日聲明全文:
律師涉教唆偽證法制闕漏 請大法官被提名人表態是否支持重建法制
近日大法官被提名人某律師遭踢爆涉嫌教唆證人偽證,其公開坦言曾與證人接觸討論案情,但否認指導演練及問答筆記云云。茲因攸關國家未來法制及大法官提名審查,本會聲明如下:
一、我國「律師接觸證人」法律規範闕漏不足,僅在《律師倫理規範》有簡陋之原則性文字,且實務運作混亂不一。有律師完全不敢約見證人的,亦有律師只敢通知證人程序事項的,也有律師指導證人「講重點」的,還有律師大膽教唆證人顛倒是非的。簡言之,因長期規範密度不足,導致毫無標準,自律幾近淪喪。
二、先進國家對「律師接觸證人」均有明確規範及標準,具體可能涉及:「證人測試」、「證人指導」、「教唆偽證」等不同層次。以英國為例,容許「證人測試」,旨在幫助證人熟悉審判流程;但為避免證人記憶遭到引導錯置,或者證言受到誘導汙染,「證人指導」均予禁止(送懲戒),且絕對禁止「教唆偽證」(有刑責)。均有明確規範,足資遵循。
三、司法院為完善推行國民法官制度,曾於「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預告版」第141條至第153條寫入「證人測試」之條文草案,但因特定律師團體的反對而全遭刪除,未來法律規範只能繼續「保持」闕漏及規範密度不足。吾人皆知,擅於玩法弄權之人,「只要沒有法,就不會違法」,如此台灣未來只會繼續墮落,沉淪為「小人得志」,「劣幣驅逐良幣」的司法鬼島!
四、今有大法官提名人自己踏入晦暗地帶,其竭力捍衛自身名譽,卻毫無提及未來法制應否建立。吾人皆知,台灣的大法官動輒凌駕立法權之上,以至尊之姿,恣意「廢法」及「造法」。大法官是否會為捍衛一己名聲,運作憲法裁判結果?令人憂懼。為國家長治久安計,籲請本屆被提名大法官人選均能明確表態,對於「律師接觸證人」法制長期規範密度不足,是否支持重建法制?是否支持重新考量將「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預告版」第141條至第153條等內容納入相關施行細則?亦請立法院審議時直接提問,審慎把關,以免貽禍司法。
五、民間司改會與「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於官網公開宣示,其聯盟宗旨在於對大法官被提名人進行「程序監督」與「實質監督」,並認為大法官「應有足以表彰其人權理念、民主素養及專業能力之具體事蹟」,且「不得有品德操守之污點,及不符大法官聲譽之行為」。為此,本會亦邀請民團與聯盟明確表達立場,一同籲請被提名人明確表態是否支持重建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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