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老舊危險建物管理 徐國勇:1個月內完成盤點造冊
內政部長徐國勇說,全面加強公安稽查措施刻不容緩,將請地方政府1個月內完成全國老舊複合用途建築物盤點造冊。(資料照)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高雄城中城大樓大火造成嚴重傷亡,暴露全台老舊建物管理問題,內政部長徐國勇今天說,全面加強公安稽查措施刻不容緩,將請地方政府1個月內完成全國老舊複合用途建築物盤點造冊,3個月內完成荒廢雜亂建物等危險環境清理改善、公安消防稽查及救災演習工作。
內政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內政部今天召開「老舊複合用途建築物建築、消防安全精進作為會議」,徐國勇在會中做出上述說。此外,為強制老舊危險建物成立管理組織,內政部昨天於部務會報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將儘速陳報行政院審查後,送請立法院審議,以保障國人居住及生命財產安全。
內政部說,為強化老舊複合式建物安全,今日會同經濟部、環保署、警政署及各地方政府消防、建管等相關單位召開研商會議,要求各地方政府於今年11月22日前,全面清查盤點全國所有老舊複合用途建築物,追蹤造冊列管。
另外,針對老舊複合用途建築物,內政部指出,如有荒廢雜亂的樓層或空間,建築物所有權人應於明年1月22日前,完成環境清理改善,排除所有危險因子,期間要求地方政府定期就「盤點納管、環境清理、稽查狀況及執行救災演練」的辦理情形回報中央,屆期仍未改善者,將依建築法及消防法規定開罰,倘現場無法進入,警察及工務機關亦會配合排除,維持秩序。
內政部也說,地方政府清查及稽查如有委託專業團體(機構)經費需求,將予以補助相關作業費用。
此外,內政部指出,為加強停(歇)業或荒廢場所的公共安全管理,將依「建築法」第77條規定及「消防法」第6條規定,要求停、歇業或荒廢的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權人,負起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的義務與責任,自即日起將全面清查列管,強力執行公安及消防安全檢查。
內政部提到,同步啟動「消防法」修法,強制要求複合用途建築物內營業場所有停業、歇業等未使用情形者,仍應定期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以明確管理權人維護消防安全設備的義務,並強化複合用途建築物共同防火管理及整體避難訓練,更全面檢視消防法的罰責,提升妨礙消防安全檢查等之處罰,修正草案將儘速陳報行政院審查後,送請立法院審議,以保障民眾居住安全。
-
內政部修「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強制老舊大樓設管委會
-
浮洲合宜宅假債權、真買賣弊端 監院糾正內政部、國發會
-
全國電子夏日破盤滿額送冰箱!瘋搶超狂好禮
-
城中城大火涉案黃格格獨白錄音檔曝光 18段怒譙男友「我會陪你瘋」
-
城中城大火罹難者公祭 蔡英文現身弔唁致哀
-
城中城大火燒出老舊建物安全問題 內政部啟動全面清查
-
城中城大火曝舊建物無管委會問題 徐國勇重申修法決心
-
船主繳日方121萬保釋金!「福洋266號」8人獲釋返航
-
英工黨黨魁施凱爾就任首相 曾兩度訪台
-
高雄人口移動爆黑馬! 台積電加持楠梓竄起、左營倍感壓力
-
獨家》友邦交換生亞佳姵陸軍官校畢業 難忘台人情味與砲火震撼教育
-
罷免謝國樑二階連署被退件? 基隆市選委會:是要求補件
-
台版「一帶一路」》藍委推離島建設引中資 退回程委會
-
罷免謝國樑4.3萬連署書送審 民團:有信心過關
-
新聞分析》罷免送件 謝國樑如臨深淵
政治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