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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聯會今日以後走入歷史 花敬群:「是的!」

2020/04/27 09:33

立委賴惠員追問婦聯會今日之後就走入歷史?花敬群強調︰「是的!」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賴惠員今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問及,婦聯會是否今日就會廢止立案?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今天公文會簽出來,也會發出去,依法廢止立案。賴惠員追問,婦聯會今日之後就走入歷史?花敬群強調︰「是的!」

「政黨法」規定,政治團體應於去年12月7日前修正章程轉成政黨,不轉政黨將廢止立案解散。立案為政治團體的婦聯會去年召開會員大會拒絕轉為政黨,事後內政部給予4個月寬限期,昨日最後大限屆滿,婦聯會仍未轉成政黨;對此,內政部今日表示,依法廢止立案。

內政部官員補充說,婦聯會是政治團體,兩年緩衝期已經到了,去年12月7日有給4個月寬限期,婦聯會也決定不轉型政黨;賴惠員追問,所以婦聯會今日之後就走入歷史?花敬群強調,「是的!」

內政部表示,原依「人民團體法」備、立案之政黨、政治團體,前者如未完成章程修正及法人登記,後者如未轉換為政黨者,內政部已開始依「政黨法」43條規定,於今日起辦理203個政黨廢止備案及42個政治團體立案相關事宜。

內政部提及,政黨及政治團體原係由「人民團體法」所規範,「政黨法」自106年12月6日公布施行,依該法第43條規定給予政黨及政治團體2年補正期間,即在去年12月7日前應就其組織、章程等事項進行修正,以符合政黨法之規定。

內政部於此期間,多次以公函、辦理說明會、召開記者會、發布新聞稿及電話、電郵聯繫等多元方式,使各政黨及政治團體知悉政黨法相關規定及應行辦理事項,確實積極輔導政黨及政治團體補正作業。

此外,內政部在2年期限屆滿前,於去年11月11日通函給各政黨及政治團體促其儘速完成改正,後又依12月間召開之政黨審議會決議,給予政黨4個月的補正期限,政治團體部分,亦比照給予4個月緩衝期。換言之,已給予尚未完成補正的230個政黨及45個政治團體2年4個月的補正期。

內政部強調,民國78年「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法」增修「政治團體」章,訂定政治團體相關規範有其時空背景,時至今日政治發展實況,政治團體已無存續必要。同時參酌國外人民團體制度,多數先進國家並無針對「政治團體」特別規範,多將之歸類為一般人民團體。

內政部進一步指出,依法應廢止備、立案的政黨及政治團體,內政部將依去年12月24日限期補正通函致各政黨及政治團體之送達日(依送達情形會有所不同)起算4個月,陸續辦理廢止備、立案事宜。

婦聯會決定不轉型政黨,內政部今日表示,依法廢止立案。(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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