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同婚 陸委會:儘速完成配套
2019/05/23 19:42
陸委會副主委陳明祺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兩岸同性伴侶結婚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但配套的行政管理措施尚未完成,政府各相關部會將進行檢視與調整,並儘速完成跨部會協商。(記者鍾麗華攝)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同婚專法「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明天正式上路,針對兩岸同性伴侶結婚,陸委會副主委陳明祺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兩岸同性伴侶結婚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但配套的行政管理措施尚未完成,政府各相關部會將進行檢視與調整,並儘速完成跨部會協商。
陳明祺說,中共打壓同運團體,顯示威權政府所管制的不僅是人民的政治權利,甚至連人相愛的權利都要管束。希望中國能夠早日讓所有相愛的人,都能有結婚的權利,也能更全面保障人權、保障民主,台灣會是很好的指標。
陳明祺指出,雖然同婚專法上週三讀通過,但入境事由、面談機制、登記程序等配套行政管理措施,各部會將進行檢視與調整,「沒有時間表,相信不會曠日廢時」,若在完成盤整前遇到兩岸同性結婚實例,政府單位會盡一切努力協助排除障礙。
據了解,現行法規並未開放中國人民以「辦理結婚」事由申請來台,因此,中國人士以觀光、自由行、商務活動等事由來台,無法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中國人士申請「單身證明」驗證,海基會也會加註「不得作為結婚用途」。不過,中國同志現階段仍可憑經由海基會驗證的「單身證明」,與台灣同性伴侶在部分已開放同性伴侶註記的縣市,辦理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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