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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提案殺童判死或無期不可假釋 法務部:反對

2016/03/31 18:02

陳明堂表示,若修法殺童者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可能會限縮法官判刑空間。(記者簡榮豐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內湖女童割喉案掀起社會對於「死刑」存廢的爭議,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今(31)日在立法院司法與法制委員會提案,欲增訂殺害12歲以下兒童之罪犯,應判處死刑,且明定判處無期徒刑者不可假釋。對此,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反對,因修法可能會限縮法官判刑空間。

陳明堂表示,現行刑法針對殺害兒童及少年者,都有加重刑罰二分之一,再修法很可能限縮法官判刑的空間。他認為,現行的刑法中已經明定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應該已足夠。

此外,針對國民黨立委提案蓄意殺害12歲以下兒童之罪犯,判處無期徒刑後不得假釋。陳明堂解釋,現行法律是限制25年內不得申請假釋,25年過後也不是直接假釋,必須透過法院審核才可以申請。

陳明堂說:「針對這類型『隨機殺童』及『受刑人可否教化』都會從嚴審查。」

陳明堂指出,現行判處無期徒刑的規定中是限制25年內不得申請假釋,25年過後也不是直接假釋,必須透過法院審核才可以申請。(記者簡榮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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