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渉及黃世銘案 民進黨:司法單位應追訴到底
2015/02/13 16:35
台灣高等法院以洩密等罪判決前檢察總長黃世銘1年3個月徒刑並得易科罰金。(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記者陳慧萍/台北報導〕台灣高等法院以洩密等罪判決前檢察總長黃世銘1年3個月徒刑並得易科罰金,民進黨發言人鄭運鵬今天表示,這項判決相較於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因洩密入獄,顯然有重罪輕判之虞,民進黨感到非常遺憾,此外,總統馬英九在此案扮演何種角色,司法單位應該追訴到底。
鄭運鵬表示,前年9月的馬王政爭,黃世銘涉嫌非法監聽國會,並將監聽的譯文資料交付馬英九,配合總統發動政爭,不但動盪政局,更嚴重傷害了台灣的憲政民主,堪稱台灣民主化以來最大的政治醜聞,高等法院卻選擇輕判了事,相較於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洩密被法院重判,這種前後不一的判決標準,是對濫權、威脅民主行徑的縱容,更是對司法公信力的重創。
鄭運鵬也指出,最高法院新聞稿載明,「102年9月4日中午總統馬英九致電告知黃世銘,此案件除了立法院長涉及關說外,尚有法務部長、台高檢署檢察長也有涉及關說,因法務部長、台高檢署檢察長是隸屬於行政院,依行政體制要求黃世銘應將此事向行政院院長江宜樺報告」、「係於102年9月4日上午接獲總統馬英九之指示,始另行起意聯繫行政院長告知上開偵查資訊」等等案情資訊,顯示黃世銘是在馬英九的指示下,將應保密的偵查資訊洩漏。
鄭運鵬說,馬在本案中的角色和涉及影響層面,答案已經非常清楚,司法單位應追訴到底,不要讓傷害國家民主法治的人得以免責僥倖。
民進黨發言人鄭運鵬表示,總統馬英九在此案扮演何種角色,司法單位應該追訴到底。(記者王文麟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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