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黃有罪免關 法界諷:為總長保留尊嚴

2015/02/13 06:00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昨二審判決定讞,全案可易科罰金。有法界人士與學者昨譏諷,此判決對黃根本不痛不癢,司法界根本是官官相護,此案是「高強的判決」,替前檢察總長保留「最後一點尊嚴」。

高榮志:馬、羅、黃已是共犯結構

二審認定黃世銘向總統馬英九洩密全民電通關說、柯建銘涉關說假釋、陳榮和涉犯貪污及全民電通更一審王姓證人偽證案等四案,較一審多三案,但刑度僅比一審多一個月。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說,量刑屬法官的裁量權,他無法多做置喙,「法官法外開恩,是想給黃留點面子」,畢竟現在檢察體系士氣已相當低迷,如前檢察總長再鋃鐺入獄,更是重大打擊。

高榮志認為,黃世銘雖能易科罰金,但仍是判決有罪,洩密案爆發至今,法務部未對黃世銘做出任何免職、停職等行政懲處,甚至還讓他爽退,法務部長羅瑩雪根本就是「包庇」黃世銘,為的是避免牽連到總統馬英九,馬、羅、黃已是共犯結構。

尤伯祥:應追討回退休金

高榮志並以龍潭購地弊案為例,指出前國科會主委魏哲和僅在接受檢方調查是否涉收賄時,就被停發退休金,縱使最後檢方做出不起訴處分,魏哲和的退休金仍追討不回,理由竟是行政懲處完成就完成,與刑事分開處理,相較與黃世銘洩密案,處置天壤之別。

律師尤伯祥則認為,既然黃已判刑定讞,應將他送至公務員懲戒會,追討回退休金,畢竟黃一人的洩密行為,讓整個檢察體系蒙羞、公信力盡失,法務部不該輕輕「放下」。

陳志龍:顯見「人為刻劃」痕跡

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諷刺此案是「高強的判決」,三罪各罪刑期都不超過六個月,均得易科罰金,顯見「人為刻劃」痕跡;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許惠峰則認為,黃世銘涉洩密不入監,社會大眾自有公評,但政府應討回其退休金,以杜悠悠眾口,馬英九也該因此案得到懲處。

黃東熊:司法界就是官官相護

刑事訴訟法權威、前中興大學校長黃東熊更直言,檢察總長是執法者,最了解法律,如「知法犯法」,犯罪刑度理應要比一般人來得重,但司法界風氣就是官官相護,法官判黃世銘有罪已屬難得,起碼已是一個警惕。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