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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世銘為脫罪 硬拗「檢察一體可上至總統」

    2015/02/13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總統怎能聽取檢察總長報告偵查中個案!」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洩密案,官司期間,黃世銘竟稱「檢察一體可上至總統」,對於黃的荒唐論述,高院判決書也痛批黃破壞司法獨立性。

    高院判決書痛批黃破壞司法獨立性

    檢察官獨立辦案,有檢察一體的指揮監督,且必須遵守刑事訴訟法第二四五條第一項「偵查不公開」的規定,是黃世銘洩密案的核心司法問題,亦是高院合議庭審理的重點。

    黃世銘在歷次庭訊指稱,因本案司法關說涉及法務部長、立法院長,涉及跨院際重大事項,同時基於「重大公益」,因此有必要向馬總統報告,並無洩密問題。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檢察總長和總統、行政院長沒有行政隸屬關係,黃世銘向馬總統及行政院長兩人報告偵查中個案,已涉及洩密等罪,判他一年二月徒刑,可易科罰金,黃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黃稱報告閣揆、總統是「不成文」慣例

    高院審理時,黃世銘原本還表示檢察一體最高層級只到檢察總長,不及於總統、行政院長;但去年十二月十一日竟改稱,檢察機關偵辦社會矚目案件或是重要人物案,偵查前有呈報行政院長、總統的「不成文」慣例,檢察界譁然。

    今年一月八日言詞辯論庭,高檢署檢察官曾忠己結辯時,先禮後兵,表示黃世銘是司法前輩,但引用亞里斯多德名言「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還以上課口吻教黃世銘說,案件結案只有四種形式,即起訴、不起訴、緩起訴和簽結,而司法關說案還在偵辦中,黃卻違反偵查不公開規定跑去面報總統,他很痛心黃為脫罪,竟宣稱可以向總統報告個案,最後加一句「黃不但有辱檢察總長名器,也讓檢察官捍衛的司法獨立性蕩然無存」。

    法官問黃:有替檢察界樹立典範嗎

    高院合議庭受命法官沈君玲此時反覆問黃「你覺得有替檢察界樹立典範?」「再有一次機會,還會向總統、行政院長報告?」但黃仍表示沒有犯罪。

    高院昨判黃有罪定讞,判決書採「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式,重砲抨擊說,黃在立院審查同意權時,宣稱「要公正獨立行使職權」,擺脫任何政治壓力介入和干預,上任後全力推動的工作之一首推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卻打臉自己,還主張總統有權知悉偵查案件內容,「已破壞司法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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