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存違建修繕 有條件放寬了
民眾常在頂樓加蓋違建,市府已放寬既存違建有條件修繕。(記者張菁雅攝)
不涉公安 准用非永久性建材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台中市已查報列管的違章建築達六萬三千多件,其中以既存違建占大多數,過去因法規限制無法修繕,為避免產生安全疑慮,市府自九月起有條件放寬既存違建修繕。都發局強調,市府雖准許修繕,但仍認定是違建,並非讓違建就地合法。
既存違建為一○○年四月廿日前興建完成的違建,而台中市大多數違建都是既存違建,由於違建數量龐大,市府拆除能量有限,施工中的違建將即報即拆,其他違建則依照影響公安程度依序拆除。
修繕範圍 不能超過二分之一
過去既存違建若要修繕,屋主擔心可能因此成為施工中違建,被市府立即拆除,但在未拆除前不修繕,又恐有安全疑慮。市府因此訂定「台中市違章建築執行原則」,有條件放寬不涉公安的既存違建,可以「非永久性建材」修繕,但須在原規模範圍內,且不能增加高度或面積,建築物基礎、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屋架任何一種修繕項目,修繕範圍也不能超過二分之一。
都發局解釋,除了鋼筋混凝土、鋼骨、鋼骨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等以外材料,即屬「非永久性建材」,都可用來修繕既存違建。
都發局也說,既存違建修繕不須向該局申請,屋主可以自行施工,由於已查報的違建都拍照列管,未來修繕後,若有民眾檢舉,該局將核對資料,確認修繕工程符合上述條件,就不會列為施工中違建,屋主若不放心,也可以自行拍照存證。
都發局表示,違建案件持續增加,今年查報的違建累計至八月底已超過五千多件,其中,既存違建有三千三百多件,施工中違建五百九十九件,一般違建約一千四百件,新訂的違建執行原則並非讓違建就地合法,而是以較務實態度管理違建,對於所查獲施工中違建及影響公共安全違建,仍將依法優先排程強制拆除。
-
既存違建可修繕 正反意見兩極
-
南投縣忠烈祠土地爭議 縣府籌錢遷建
-
京站女王節「姐Fun!飛航開啟」 4/3-5/11 全館8折起
-
和美日式宿舍群 黃金地段髒又亂
-
西門戶擬拆歷史建築 議員痛批
-
捷運民生汐止線規劃半段? 柯:不要假開工
-
拓展蜜棗外銷 高樹冷鏈場啟用
-
東屏未見曙光 民眾仍開心迎新年
-
落山風藝術季 帶觀眾穿梭作品間
-
屏市玉皇宮遶境 獸神踩街吸睛
-
史前館法式餐廳開幕 結合在地食材
-
瓦斯車撞電桿摔落邊坡 鋼瓶散落
-
每坪58萬》斗六大同路愛國街口 蟬聯雲林地王
-
冬雨攪局 阿里山音樂會看不到日出
地方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