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現值150億土地無人繼承 小心變國產
新北市104年逾期未辦繼承列冊管理統計資料
逾一萬七千筆 市府列冊管理
〔記者郭顏慧/新北報導〕小心家產變國產!新北市今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將從八月一日起列冊管理,地政局統計將進行列冊管理的被繼承人共三千五百九十三人、土地一萬七千零二十筆、建物四百八十二棟、土地總面積四百三十四.六四公頃,估算價值逾一百五十億元,地政局呼籲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
標售無人申領者 將歸屬國庫
地政局地籍科長林圭宏表示,依據土地法第七十三條之一規定,土地及建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地政機關應公告三個月並通知繼承人儘速申請登記,逾期仍未辦理者,由地政機關列冊管理十五年;期滿後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保存十年,仍無人申領者歸屬國庫。
坪林區最多 有三千二百多筆
林圭宏表示,清查發現全市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共一萬七千零二十筆,以一○四年度土地公告現值估算,總價值約一百五十一.四三億元,其中未辦理繼承土地筆數最多的是坪林區三千兩百七十二筆,土地總和價值最高則是中和區二十八.五四億元,單筆價值最高則是林口區寶斗厝坑一塊總價約九.九億元的土地。
林圭宏表示,民法規定繼承人的繼承權並無性別差異,無論男女均得繼承,另土地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繼承登記應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逾期辦理者,將被裁罰公告地價申報土地價值的千分之一,按月累計最高可罰二十倍。
林圭宏分析,民眾遲未辦理繼承原因,有些是認為繼承土地位處市郊,土地價值不若市區高,辦理意願低,或是繼承子女人數眾多難以整合協議分配遺產或會同辦理登記,依據土地登記規則第一百二十條及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可由其中一人或數人代表全體繼承人代為申辦公同共有登記。
林圭宏說,另一個影響民眾辦理繼承登記意願的原因就是如果繼承土地可能要負擔大筆遺產稅金,有民眾擔心一個人去辦理繼承登記就要負擔全部遺產稅,民眾可向國稅機關申報「分擔繳納」,但須經國稅局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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