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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拋棄繼承 避免財產遭查封

    2015/07/21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前任監事林振煌律師指出,根據民法繼承新制,法定繼承為限定繼承,本案應該也適用,不過如繼承人未辦理拋棄繼承,銀行或行政執行署等債權人,可能會先去查封繼承人財產,這時繼承人須證明財產不是得自被繼承人,如此須多花時間及金錢解決查封問題。

    林振煌表示,一般有負債或欠稅問題的家族成員,通常會像本案一樣,為了避免財產被債權人誤以為來自被繼承人而遭到查封,因此在長輩過世後,乾脆辦理拋棄繼承,避免後續麻煩纏身。

    至於限定繼承和拋棄繼承不同處,林振煌指出,限定繼承只限於在繼承財產範圍內,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拋棄繼承則不管被繼承人有多少財產或債務,統統放棄不要。

    林振煌說,如選擇限定繼承,還須清算遺產,可選擇自己清算或聲請法院清算;如民眾沒把握真能分到遺產,通常會選擇拋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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