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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交通部修法 小客車租賃業撂狠話「月底沒回應就上街抗議」

2019/02/22 14:40

小客車租賃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林建良(前排右二)、台北市小客車租賃公會理事長王世璋(前排左二)、高雄市小客車租賃公會理事長蔡美人(前排左一)召開記者會抗議交通部修法打壓。(記者鄭瑋奇攝)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不滿交通部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今日中華民國小客車租賃公會全聯會號召百位司機,出面開記者會並步行至交通部抗議,公會理事長林建良表示,分業管理早已有規定,交通部不要再製造兩業衝突,租車規定要1小時以上根本不合理,現行80%以上的租車代僱駕駛時間都在1小時以下,要求交通部與小客車租賃業協商;若本月底前沒有善意回應,將號召租賃車上街做大規模抗議。

交通部為將提供運輸服務的小客車租賃業全面納管,並與計程車分業管理,昨日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條之1,主要5點包含規定租賃車不得將租賃車輛外駛巡迴、排班待客租賃;需造冊列管駕駛人及車輛資料,並提供租賃資訊供主管機關查核;平台應充分揭露車輛、駕駛人、計費方式等訊息;以日租或時租方式計費,並以1小時為起租時數,但地方政府另有決定者,得報公路主管機關備查後實施;車輛應黏貼專用標識。

今日小客車租賃業公會出面抗議,指責交通部淪為計程車業打手,修法打壓小客車租賃業,且不顧17萬輛租賃車司機的家庭生計,及搭車民眾選擇的權力。

林建良表示,租賃業與計程車分業管理早就有,計程車就是路招、排班方式載客,小客車租賃是透過預約,以時、日去收費,但這個時是時間不是小時;舉例來說,台北-桃園機場都不用1小時,限制小客出租賃業只能服務1小時以上的行程,根本就是在打壓租賃業。要求交通部撤回這個不公平又有針對性、歧視性的運管規則修法;盡速與小客車租賃業者共同研議,於公路法新增網約多元小客車方案;修法要聆聽多方專業意見,包含學者、平台業者、新創產業協會、消費者團體及法律專家。

台北市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王世璋表示,政府有想過為何民眾不要坐計程車,而選擇搭乘租賃車嗎?就是因為租賃車的服務有水準;像他就曾搭過一輛車內髒亂,司機抽菸、吃檳榔且時速只有30公里的小黃。若政府執意要打壓小客車租賃業,且說與平台合作的租賃車只有6000部,下次小客車租賃業出面抗議,一定會號召萬輛以上的車給交通部看看。

高雄市小客車租賃公會理事長蔡美人表示,現在租賃車只有一碗飯可以吃,但政府還要把碗打破,那大家怎麼可能不上街抗議;且政府之前說會跟小客車租賃業溝通,結果根本沒溝通法規就丟出來,這種做法沒有人可以接受。

多位小客車租賃業司機出面抗議。(記者鄭瑋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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