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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玩過頭!古蹟糯米橋上放煙火 當心囚5年罰50萬

2018/01/02 19:31

國姓鄉北港村糯米橋是縣定古蹟,也是國內少數的古蹟橋樑。(記者佟振國攝)

〔記者佟振國/南投報導〕南投縣國姓鄉北港村糯米橋是縣定古蹟,但有民眾投訴,跨年期間晚有人在橋上施放爆竹煙火,破壞古蹟。縣府文化局說,若查獲民眾放煙火造成古蹟毀損,將依文化資產業保存法開罰,後續還有農曆春節、元宵節等節慶活動,將加強宣導,以免民眾觸法受罰。

糯米橋約建於1940年,以當地石塊建造,以糯米、紅糖、石灰為接著材料而得名,橋長約53公尺,橋基由3座橢圓橋孔支撐橋面,形成四孔拱橋,古樸典雅,也是國內少數的古蹟橋樑,但有民眾投訴,跨年期間竟有人high過頭,跑到橋上放煙火。

文化局說,按文資法規定,古蹟不容破壞毀損,若燃放煙火導致古蹟受損,查獲可處6個月以上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至少50萬元罰金,刑責與罰金都不輕,民眾千萬別輕忽。

國姓公所客家暨觀光所獲報派員勘查,初步發現在糯米橋周邊的草皮有燃放煙火的燒灼痕跡,還好橋面沒有污損,遺留的爆竹煙火紙筒已清除。不過,再過1個多月就是農曆春節,緊接著還有元宵節,都是民眾施放爆竹煙火高峰期,將先行宣導,以免觸法。

文化局也說,縣府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特別訂定「南投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辦法」,規定油庫、大型油槽、發(變)電廠、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場所禁止施放爆竹煙火,其他區域可經公告禁止,研議不排除將縣內古蹟、歷史建築公告納管。

民眾投訴跨年期間有人在糯米橋上放煙火,現場還遺留煙火的紙筒。(記者佟振國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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