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女友劈腿 拿酒瓶性虐
2015/07/02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花蓮縣男子張家騏懷疑女友小蓉(化名)劈腿,先把小蓉海扁一頓,再持剪刀脅迫小蓉,拿酒瓶性侵她的下體,還強迫小蓉口交,最高法院認為張男惡行重大,但考量他賠償被害人5萬和解,並獲原諒,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判刑7年半確定。
判決指出,張男因常找按摩師小蓉服務,雙方交往為男女朋友,去年2月23日凌晨,張男開車載小蓉,因叔叔過世心情不好,又不滿小蓉沒請假陪他,懷疑她劈腿。張男在車內打小蓉,拿剪刀恐嚇要剪掉手指,隨後用酒瓶性侵小蓉下體。
張男庭訊時辯指拿剪刀是要自殺,反指小蓉騙了他,律師指小蓉尿道瘀血未必是性侵造成,下體處女膜是舊裂痕,不一定是張男害的,合議庭不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