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白雪大舞廳 兄弟鬩牆
2009/10/29 06:00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台中市知名的白雪大舞廳爆發家族糾紛,經營該舞廳的蔡家長子蔡大森,被2名弟弟控告涉嫌偽造文書向銀行借款,又在舞廳內的緊急照明燈內裝設監視器,監視弟弟的行動,法官審理之後,依偽造文書、妨害秘密等罪,判處蔡大森有期徒刑4月。
白雪大舞廳原是台中市名人蔡謀江所創立,極盛時旗下曾有300名舞小姐,在1986年間,蔡某過世之後則由兒女繼承,並由長子蔡大森擔任負責人,但他為了經營事業而向銀行借款500萬元,在未獲得弟弟蔡煥桂、蔡泗龍的同意下,從1996年起,就使用其簽署之姓名來做為該借款之連帶保證人。
此事爆發後引發兄弟爭執,而蔡煥桂等人聯合其他兄弟以及白雪大舞廳的合夥人,於2006年9月間解除了蔡大森的「事業執行人」資格,由蔡泗龍替代,蔡大森卻仍在白雪大舞廳內擁有一間辦公室,但蔡泗龍則另在一旁設立一間辦公室。此時,蔡大森為監視弟弟的行動,竟然在其辦公室的緊急照明燈內裝設監視器,用以監視弟弟的行動。
後來蔡泗龍意外發現遭裝設監視器一事,立刻報警處理,檢方偵辦之後,依偽造文書、妨害秘密等罪嫌將蔡大森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