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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小女友拍嫩乳照 色男噁辯拿來自慰、還對照片顏射

台南高分院。(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台南高分院。(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2018/12/17 22:03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有猥褻等前科的曾姓男子,以手機傳訊息給就讀國中的15歲女友小琪,強迫小琪限時用手機自拍胸部露乳照片傳給他欣賞,不然就要衝到小琪家。小琪因害怕父母知情她與曾男交往,只好自拍兩張嫩乳照片給曾男。台南高分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逼迫少女製造猥褻照片罪,判曾男4年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曾男明知就讀國中的少女小琪年僅15歲,也知道小琪的父母不願意曾男與女兒往來,曾竟違反小琪的意願、威脅小琪以手機自拍裸露胸部乳房的猥褻照片。

2017年2月13日晚間7點許,曾男透過手機通訊軟體「Messenger」向小琪傳送「今天不准穿胸罩拍上半身、一定要、馬上、不管、我就是要看,否則不原諒你,限你10分鐘內傳來,時間到了就去你家」。

小琪因擔心曾男真的跑到她住處,即拿智慧型手機自拍兩張裸露乳房的猥褻照片傳給曾男,曾男隨即把小女友寄傳的猥褻照片檔儲存在手機內。小琪父親得知此事後氣得向檢警單位控告曾男。

警訊時,曾男說,他收到小琪傳來的裸露照片後,即回訊說「我只是用來解決生理需求,你真的很美,我凍未條了!只是看你照片打手槍而已!好舒服喔,射了很多,謝謝你,不小心射在你臉上了!」。法官調查認定曾男有迫拍女性裸照的行徑,雖然已付6萬元賠償金給女方及其父親達成和解,仍依法據以判刑,此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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