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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火案 辜仲諒:若不法,中信在台灣還值得尊敬?

高院更一審審理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涉入的紅火案,今進行言詞辯論,他說「若有做任何不法,中信集團在台灣還會值得他人尊敬嗎?」,庭訊預計晚間結束,並訂宣判日。(資料照)

高院更一審審理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涉入的紅火案,今進行言詞辯論,他說「若有做任何不法,中信集團在台灣還會值得他人尊敬嗎?」,庭訊預計晚間結束,並訂宣判日。(資料照)

2018/07/11 17:19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高院更一審審理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涉入的紅火案,今進行言詞辯論,高檢署檢察官指兩位專家證人和中信金有淵源,證詞恐有偏頗之虞,指辜仲諒違法事證明確,辜仲諒則罕見獨白,強調沒有犯罪,並說「若有做任何不法,中信集團在台灣還會值得他人尊敬嗎?」,庭訊預計晚間結束,並訂宣判日。

紅火案源於檢方起訴認定,二○○五年中信金涉插旗兆豐金,擔任中信金控副董事長兼副執行長的辜仲諒與中信金財務長張明田等人,利用空頭公司「紅火公司」贖回結構債,並間接操縱兆豐金股價,獲取不法利益三○四七萬美元,約新台幣十億元。

由於陳俊哲經檢方傳訊均未到案,遭到通緝,台北地院審理此案時,辜仲諒的律師表示遭陳俊哲挪用三億元,陳作為他個人私用花費,要求傳喚未到案的陳俊哲查明,不過,始終沒有進展。

台北地院二○一○年審結,判辜仲諒九年,高等法院加重改判辜九年八月,張明田等三位主管分別被判七年半至八年半不等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全案仍有包括「中信銀賣出結構債是否有經過董事會決議」等多項疑點,二○一四年八月發回高院更一審審理至今。

辜仲諒律師團認為,中信金前法人金融總經理陳俊哲是安排紅火公司向中信銀行購買結構債的人,也是紅火公司帳戶有權簽章人,並負責調度紅火公司的資金來源及獲利匯回,申請陳俊哲作證,上月,陳俊哲原本同意從美國隔海視訊作證,但他臨時打退堂鼓,拒絕作證。

高院今進行言詞辯論庭,辜仲諒罕見論述近半小時,他說陳俊哲原本是父親看重的栽培對象,「我想不通陳俊哲為何要拿這些錢(指三億元)」。辜表示,此案和他無關,他只知道要投資一事,不知道要併購兆豐金,外界說他負責此事,「我覺得好笑」、「很多商界長輩、中信獨董都清楚我們沒有犯罪」,他指出,除了台灣,在海外還有事業,若他有犯罪,為何當年要回台灣?希望更審判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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