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火案視訊陳俊哲拒作證 辜仲諒律師:美方可拘提
高院審理紅火案,20日首度進行台、美視訊作證,辜仲諒抵達時低調表示「謝謝」。(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高院更一審審理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涉入的紅火案,今晚首度採台、美隔海視訊審理,但遭通緝、住在美國的辜仲諒前妹婿陳俊哲突然以「未詳讀資料」為由拒絕作證,引起辜仲諒和律師團不滿,曾任法務部檢察官、紅火案擔任辜仲諒辯護律師的宋耀明特別引經據典,指必要時美方可拘提,強迫陳作證。
今晚台、美視訊時,因陳俊哲突然拒絕證言,讓所有人都傻眼,擁有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學位及美國紐約律師資格的辜仲諒律師宋耀明,立即舉出台美司法互助協定的第九條第一款規定,指必要時可強迫證人出庭,予以拘提,也可以裁罰,建議高等法院詢問美方態度。
由於美方檢察官回答高院表示,今晚無法強迫陳俊哲作證,若研究互助協定的條文有此規定,將會要求陳作證。庭末,經美方檢察官確認陳俊哲對所有問題都拒絕證言,而取消此視訊會議。
紅火案源於檢方起訴認定,2005年中信金涉插旗兆豐金,擔任中信金控副董事長兼副執行長的辜仲諒與中信金財務長張明田等人,利用空頭公司「紅火公司」贖回結構帳,並間接操縱兆豐金股價,獲取不法利益3047萬5000美元,約值新台幣10億元。
由於陳俊哲經檢方傳訊均未到案,遭到通緝,台北地院審理此案時,辜仲諒的律師表示遭陳俊哲挪用957萬餘美元,約新台幣3億元,要求傳喚未到案的陳俊哲查明,不過,始終沒有進展。
台北地院2010年審結,判辜仲諒9年,高等法院加重改判辜9年8月,張明田等3位主管分別被判7年半至8年半不等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全案仍有包括「中信銀賣出結構債是否有經過董事會決議」等多項疑點,2014年8月發回高院更一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