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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火案更一審歷時4年 可望於年底審結

辜仲諒的紅火案,可望於年度審結。(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辜仲諒的紅火案,可望於年度審結。(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2018/06/05 23:12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5日公布法官人事調動案,其中高等法院法官許辰舟調任司法院辦事特別引人注目,因許辰舟為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紅火案」的更一審法官,按照規定,案件要在「一定期間」內審結才能調動,實務上一定時間最長為4個月,若以調動日8月29日算起,「紅火案」最遲應於12月29日審結,換言之,歷時4年的更一審判決可望於今年底出爐。

依照「法官遷調改任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法官「辦理逾5年未結之遲延案件或重大、矚目案件尚未審結」,不予遷調,「但已能預定於一定期間內審結者,得延展其報到日期」。何謂「一定時間」?司法院定義為「可預期的時間」,一般是4個月。

今年的遷調時間配合司法官學院結訓日期,統一於8月29日調動,往後再加4個月,就是許辰舟得以延展報到新職的截止日,即12月29日,人審會5日既然同意他的遷調案,就代表「紅火案」更一審能在這之前審結,否則就會否決這項調任。

司法院解釋,許辰舟的遷調案除了本人意願,還有所屬單位(高院)的意見書,人審會經過書面審查,並請許出示意見後,認為遷調不會妨害或影響訴訟當事人的權益,才准予他調任司法院辦事。

司法院指出,為免當事人改變訴訟策略,影響審判進度,不便證實紅火案是否於年底審結,但強調許辰舟若無法於展延日期內報到新職,遷調案將失效。

辜仲諒被控2006年擔任中信金控副董事長兼副執行長時,利用公司「紅火」炒作兆豐金控結構債,獲利數億元,一審台北地院2010年判刑9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9年8月,三審最高法院則以「如何認定辜仲諒的不法所得」等疑點,2014年8月發回高院更審,去年6月進入實質審理,至今4年仍未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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