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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壽掏空案延押黃正一 高院二度發回更裁

 黃的病情似有急迫治療需要,不排除北院最快明天可能重開羈押庭,決定是否給予黃正一具保停止羈押。(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黃的病情似有急迫治療需要,不排除北院最快明天可能重開羈押庭,決定是否給予黃正一具保停止羈押。(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2015/12/17 18:3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幸福人壽遭掏空130億元案,主要被告、前董事長黃正一今年8月底遭台北地院裁定收押,11月底又被延長羈押2月,但黃以3月起共有9次心絞痛紀錄,且醫生也建議應進行冠狀血管手術為由,向高等法院抗告成功,但此案發回北院仍將黃裁定延押,黃二度向高院抗告,高院認為,依台大醫院診斷證明顯示,黃心臟病病情嚴重,若延押,是否能以戒護就醫進行手術代替,因涉及醫學專業,法院應予查明,今二度撤銷發回北院更裁。

法界指出,依高院裁定書內容,黃的病情似有急迫治療需要,不排除北院最快明天可能重開羈押庭,決定是否給予黃正一具保停止羈押。

高院今傍晚發佈裁定書指出,黃正一抗告稱,他已75歲,患有冠狀動脈硬化性心臟病等疾病,醫師建議他需儘快進行冠狀血管手術,否則將導致病情惡化,有危及生命之虞。

高院認為,依台大醫院診斷證明顯示,黃罹患冠狀動脈硬化性心臟病病情嚴重,且有惡化情形,並非一般慢性疾病,北院查詢醫學文獻,以黃可依羈押法規定,申請戒護到醫院進行手術即可,而仍裁定將黃延押,稍嫌速斷,因此今將此案二度撤銷發回北院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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