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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跌傷送醫變植物人後過世 高院前庭長向台大求償判免賠

2015/08/06 21:1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高等法院前庭長陳貽男的妻子,8年前在健身中心跌倒撞傷頭部,送台大醫院救治卻變成植物人,10個月後過世,陳控告台大有醫療疏失索賠。台北地院判台大須賠償陳與子女共60萬元,但高等法院認為,台大所屬醫師雖有過失,但與陳妻腦傷及死亡間無因果關係,今逆轉改判台大免賠。仍可上訴。

陳貽男是在98年間的高院庭長任內,提起此件民事訴訟,他主張,妻子於96年2月19日晚間在健身房蒸氣室滑倒,頭部受到撞擊致傷,被送往台大醫院治療,當時已有嘔吐等現象,但急診室醫師僅為妻子照X光,沒有在第1時間發現顱骨骨折的狀況即時治療,未依頭部外傷治療準則進行斷層掃描檢查,致其病情惡化,呈現重度昏迷狀況,同年12月間死亡,訴請台大醫院、醫生等人連帶賠償陳家共1237萬元。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台大醫院未善盡照顧義務,必須負醫療契約上的損害賠償責任,判醫院應賠償陳及3名子女每人各15萬元,共60萬元。

但高等法院認定,台大醫師雖有未提早安排電腦斷層檢查的過失,但此事和與陳妻的腦傷及死亡間沒有因果關係,且該過失也和損害間無相當因果關係,此外,本案也和消保法第7條規定的要件不符,因此改判台大不須賠償。

本案刑事部分,陳貽男控告台大醫師涉嫌業務過失致死,但檢方認定罪證不足,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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