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性侵不起訴 北檢再傳翁大銘出庭
2014/10/21 14:54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去年4月,一名年約50歲的女子指控,前華隆集團負責人翁大銘持電動按摩棒對她性侵,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罪證不足,今年2月將翁大銘不起訴,但女子不服聲請再議,北檢今天上午再度傳喚翁到案說明。
女子控訴,去年4月和翁大銘共進晚餐後,兩人便一起回到翁位在台北市敦化南路的住家,翁因體力不如當年,因此持電動陽具對她性侵。翁大銘則說,認識女子10多年,對方經濟狀況不佳,曾拿錢資助對方,沒想到對方後來要不到錢,卻反誣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