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數位發展部成立 學者籲制定「數位國家發展法」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開「因應數位發展部成立,公、私部門資安人力建制及產業資源探討」公聽會。專家學者建議應訂定「數位國家發展法」或「資訊基本法」,做為數位發展部推動資通訊政策及產業發展的法規。教育部也應要求大學開設資安系所培育資安人才。
中山大學副校長黃義佑表示,贊成設立數位發展部,數位經濟在5年前就佔台灣GDP20%,包含資通訊產業、數位內容、文創及資安科技等產業,但相關業務仍散落在各部會。
黃義佑建議,台灣可以學習以色列經驗,以色列編列5億元投入資安領域,來吸引優秀人才,大膽提供企業20%補助。另建議教育部應要求國內大學的資安及數位經濟研究所趕快開設,資安產業也應注重南部,不要只集中於北部。
台大醫學院教授錢宗良提醒,他去年幫韓國瑜擬數位科技政策,近期有與前行政院長張善政和前部長、前政委討論這個議題,大家認為要訂定國家級「數位國家專法」,可以成立數位創新委員會,而不是數位「管理」委員會,不要成立數位發展部後缺人又缺錢。
前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主任陳泉錫表示,要談資安人才培育,須了解資訊無法單獨存在,每一個程式都與資安有關連。資訊和資安最根本問題在於人,政府部門最大風險在於過度委外,失去技術性主控性,未能有效監控軟體專案開發的品質和安全。
陳泉錫指出,美國聯邦政府資訊人力是我國政府人事的3倍,公部門資安佈署應該在各部會「藏兵於民」,建立白帽駭客的團隊,平常就做好演練,以利因應駭客攻擊。
他建議,數位發展部應具備跨部會協調、整合、創新業務資訊化。訂定「資訊基本法」或「數位國家發展法」,做為數位發展部推動資通訊政策及產業發展的法規。
中華電信執行副總經理兼資安長馬宏燦表示,國家應設立資安基金鼓勵新創產業,在資安推廣上,目前中小企業在資安應用平台非常弱,政府可協助中小企業將資安建立起來;資安人才培育方面,政府和民間的資安人才不夠,台大、交大、清大雖然有設資安相關研究所,但整體能量仍顯不足。
前國民黨立委、TEDxTaipei創辦人許毓仁表示,要成立新部會之前,試問到底台灣的數位發展願景是什麼?政府涉入要用法律規範或用企業自治,美國矽谷是採企業自治方式,或者採歐洲的管制模式,例如法國有數位稅等,還是要走網路主權的中國模式?
「數位化不應停留在無紙化,要用數位治理思維!」許毓仁指出,大家都期待成立數位發展部,成立後不應將每個部會掌握數位的人力都併到該部,因為各部會的人會有本位主義及包袱,數位發展部必須要有共通性的跨界人力。
許毓仁建議,當政府部門懂得將資料視為資產,當你認為資產必須保護,就會提出法案處理,例如新加坡推出智慧治理行動辦公室推動數位國家化,相當值得數位發展部借鏡。英國做法是數位、媒體、文化及體育併在一起,從基礎建設、人才培育、創新商業著手,台灣要看所處戰略地位來做數位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