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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裝設排氣系統,最快年底實施

桃園縣政府將要求縣內約半數的餐廳、小吃店要設置集排氣系統、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記者陳文正攝)

桃園縣政府將要求縣內約半數的餐廳、小吃店要設置集排氣系統、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記者陳文正攝)

2008/06/11 06:00

〔記者陳文正/桃園報導〕餐廳排出的油煙也是一種汙染,桃園縣政府環保局訂定自治條例要餐飲業者設排氣系統,否則處二萬到十萬元不等罰款,初估縣內符合設置要件的至少一千兩百多家。

近年隨著環保意識抬頭及國人對生活品質的要求高,四年前開始有民眾檢舉住家附近餐廳排放油氣惡臭。

民眾反映,一聞到鄰居餐廳所排放的油煙會噁心想吐,尤其桃園地區住商混合住宅內就有小吃店、餐廳等等,廚房設施簡單亂排油煙,造成被噴煙氣的牆面或水溝出現汙黑黏黏的,影響生活品質。

環保局統計,四年前有一百一十九件檢舉案且逐年增多,去年竄升到一年三百八十件之多,大增三倍。因此才制定「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草案擬定卅個以上座位、營業面積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餐廳都要設集排氣系統、空氣污染防制設施。

草案送議會通過後,經環保署核備,宣導半年後就可以上路,預估最快年底或明年初即可實施。

近半業者須裝設

全縣兩千六百零四家餐飲業者,近半不符合規定,裝置成本從四萬到四十萬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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