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疑被當人頭 名下51輛車積欠停車費
2018/05/24 06:00
積欠13萬多停車費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黃姓男子名下有五十一輛車,其中多輛車長期停放在停車格作為「專業定點廣告車」,卻積欠十三萬兩千六百一十元停車費不願繳納,四月間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查封並拍賣一輛車,昨再被查封另一輛車,也將拍賣抵繳停車費。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與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合作,可以透過交通局停車資訊發現欠稅或欠繳停車費的車主名下車輛,就會即時通報,由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派員前往查封、拖吊。
六十七歲黃男名下有五十一輛車,四月間其中一輛車在八德區大智路被發現時,車輛停在停車格內作為「專業定點廣告車」,雨刷夾滿泛黃的停車繳費單。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查封、拖吊後,已於五月一日以兩千五百元拍賣,價金用來抵繳停車費。
昨黃男名下另一輛車又被發現停在龜山區復興三路停車格,車輛上加裝建商售屋的大型木製廣告看板,左側車門還大剌剌寫著「專業定點廣告車」的聯絡電話等資訊,分署人員說,他們試撥電話沒人接,懷疑沒有資產與償債能力的黃男只是被有心人士當作人頭、登記為車主,再以「假停車、真廣告」的方式大賺廣告費黑心錢,將會持續查封、拖吊類似狀況的車輛,遏止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