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區自強游泳池營業才2天 遭暫停營運
2016/05/03 19:29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中和區中山路2段64巷自強游泳池於5月1日開放民眾使用,但主管的中和區公所認定營運廠商未確實維護泳池及停車場環境及相關設施,所以依合約要求業者陽光公司自3日起暫停營運,直到缺失改善完成。
中和區公所經建課長吳家兆說,區公所於廠商今年重新營運前,即派員勘查發現泳池部分區域環境不潔、淋浴設備部分損壞未修復、泳池內出現落葉及昆蟲、未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水質檢驗、停車場落葉過多等多項缺失,要求業者應於營運前改善完畢。
但泳池5月1日開始營運,業者仍未達成改善目標,區公所為避免衍生公共安全問題及影響消費者權益,決定依據合約規範要求游泳池自3日起停止營業,附近民眾指出,自強游泳池設施老舊,影響消費者使用意願,業者營運不佳,自然無積極改善意願,如今遭到暫停營業處分,恐將停業到7月底合約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