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男童溺斃溫泉會館泳池 經理、安親班老師3人被訴
2016/04/29 14:03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市某安親班張姓主任、林姓老師去年7月帶16名學童至新北市萬里區金湧泉溫泉會館泳池校外教學,阮姓婦人不放心10歲兒子也陪著去,未料,阮的兒子仍在戲水時溺斃。基隆地檢署認定,金湧泉溫泉未配置救生員,張、林2老師未善盡保護學童之責,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金湧泉何姓經理與張、林等3人。
起訴書指出,金湧泉溫泉會館成人泳池面積207.12平方公尺,屬游泳池管理規範規定的泳池,至少需配置2名救生員,但張、林2人去年7月7日帶16名學童在泳池戲水時,現場竟沒有救生員,以致於10歲李姓學童跑到成人池戲水溺水時,竟無人發現,直到發現時急救時,為時已晚,錯失即時救援的時機。
檢察官調查發現,溫泉會館雖有配置1名救生員,只是當天請假,准假的就是何姓經理,張姓與林姓老師也在現場,竟未善盡保護李童的責任。
檢察官認定,何姓經理、張姓與林姓老師均觸犯業務過失致死罪;至於,李童溺水時,他的母親也在現場,竟也未發現自己小孩溺水,但考量阮婦喪子之痛,且已獲得先生原諒,處分阮婦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