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煽動不投票遭廉政公署通緝 香港時評員黃世澤:不會返港
〔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香港將於10日舉行區議會選舉,負責反貪腐與舞弊的機構「廉政公署」5日在香港拘捕一名男子,指控他在網路上轉載一篇杯葛區議會選舉的貼文,並宣布通緝目前人在德國的時事評論員黃世澤,理由是黃在他的YouTube頻道播放影片,呼籲港人不要參與區議會選舉投票。這是本屆香港區議會選舉發生的首宗指控。
黃世澤隨即透過YouTube直播影片回應,表示不會返回香港,成為繼前香港本土派政黨「香港眾志」副秘書長周庭之後,又一位表明不會返港投案的異議人士。
綜合香港媒體報導,香港的選舉法在2年前進行修訂,規定任何人鼓勵選民不投票、毀壞選票或投廢票的行為,均屬違法。廉政公署指稱,前述2人涉嫌違反管轄選舉期間所有「公共活動」的《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前述38歲被告文榮鋒據稱擔任電腦程式設計師,被控於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2月4日間,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於臉書帳戶展示一篇日期為2023年10月31日的貼文,「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做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違反《選舉條例》。
廉署調查發現,文榮鋒轉載的文章,原由黃世澤在選舉期間於2個社群網路平台發佈,貼文附有超連結,內容為黃世澤在某一社群網站頻道煽惑他人在區議會選舉中不投票的直播影片。
文榮鋒5日在粉嶺法院出庭應訊,獲准以5000港幣交保,案件延後至明年1月再審,在此期間不得離港,須居住於登錄地址,若更改住所須在24小時內通知廉署。2023年區議會選舉提名期於10月17日展開,根據《選舉條例》,由當日起至投票日被界定為「選舉期間」。
至於45歲的黃世澤,則被控3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做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廉政公署指他在2023年區議會選舉期間,分別在3個社群網路平台展示前述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影片及2則貼文。
廉政公署聲稱,法官已對目前人在海外的黃世澤簽發通緝令,並指《選舉條例》具域外管轄權,適用於一切與選舉有關的行為,不論該行為是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做出。《選舉條例》規定,「公開活動」包括向公眾做出的任何形式通訊(例如社群網路平台的影片和貼文),以及向公眾分發或散佈任何資料。
對此,黃世澤同日透過影片表示,不會透露目前置身何處,不會返回香港,也沒有親友在香港。他強調,被廉政公署通緝是「光榮」,視其為「勳章」,「沒什麼可怕」,此事僅反映中共橫蠻無理、政權虛弱,強調自己做為海外評論人,應勇敢說話,今後仍將繼續評論。
黃世澤也向美國之音(VOA)表示,面對這種不公正的選舉,「廉政公署這樣對付我,就是代表著廉政公署更加不公正,不公義。我對這次事件完全不感到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