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玉珍偷渡縮短中配入籍年限 綠批:假藉保障新住民權益替中國開後門
民眾黨立委麥玉珍(見圖)提出的修正動議,主張政府對新住民的行政措施如身分證等,應予以平等。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強調,這是藉此偷渡把中配取得身分證的年限從6年變4年,絕對無法妥協。(資料照)
首次上稿 7-12 23:12
更新時間 7-13 08:27
〔記者李文馨、陳政宇/台北報導〕立法院朝野黨團12日協商「新住民基本法、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民眾黨立委麥玉珍提出的修正動議,主張政府對新住民的行政措施如身分證等,應予以平等。對此,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強調,用行政措施一律平等,這是藉此偷渡把中配取得身分證的年限從6年變4年,民進黨團絕對無法妥協;經協商,相關爭議條文都未入法。
國民黨立委邱鎮軍提出的「新住民基本法」主張,政府的行政措施,對於來自不同國籍或地區的新住民應一律平等,「包括取得身分證時間不應不同」;麥玉珍也提出修正動議,於立法目的增訂「政府對於不同國籍或地區之新住民,行政措施應一律平等。」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解釋,台灣有很多行政措施對歐美人士、東南亞人士及中國籍配偶等有明顯的差別待遇,這也是民眾黨團提案原因,盼傳達民團意見,但他們並不堅持。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批評,基本法的法律位階高於條例,若按民眾黨版本通過,就是為縮短中國人民取得台灣身分證年限取得法源。根本是假藉著保障新住民權益之名替中國開後門,以盲目的平等,罔顧兩岸特殊性,為中國人偷渡福利。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強調,民眾黨團的修正動議有鬼,草案條文明定「政府對不同國籍或地區之新住民,行政措施應予以平等」,藉此偷渡把中配取得身分證的年限從6年變4年,用行政措施一律平等,民進黨團絕對無法妥協。
經協商,相關爭議條文都未入法,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受訪說,民眾黨原本提案讓人擔心的是,讓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成為新住民基本法下的子法,進而造成國安漏洞和分裂國家的風險;中配如同穿上新住民的外衣,將脫離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關權利義務的管制框架。
立法院朝野黨團12日協商「新住民基本法、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記者李文馨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