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打手槍 義大利最高法院:不是犯罪
2016/09/08 22:5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義大利69歲老翁Pietro L因在女學生面前打手槍,被判入獄3個月,他的辯護律師把該案件一路上訴到位於羅馬的最高法院,其依去年出爐的最新法條推翻了原先判決,稱在公共場所手淫不是犯罪。
綜合外媒報導,Pietro L在西西里島的卡塔尼亞大學(University of Catania)外,對著一名女學生打手槍,被以猥褻罪名起訴,他在法庭上辯稱,他只是偶爾公開手淫,且因為當時已經是黃昏,能見度降低,很難看到他在打手槍。但法院仍判處他3個月徒刑,並開罰3420歐元(約12萬台幣)。
Pietro L的律師將該案上訴到最高法院後出現大翻轉,高院以去年出爐的新法─在公共場所、女人面前打手槍是合法的,判定老翁的手淫行為不是犯罪,不需要坐牢,但仍要開罰5000至3萬歐元(約17萬至106萬台幣),確切金額由卡塔尼亞法院決定。
該判決引來義大利政治人物不滿,國會議員薩維諾(Elvira Savino)抨擊由總理倫齊(Matteo Renzi)領導的政府是色狼同情者,「政府的法律邀請每一個瘋子調戲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