喚醒受困駕駛 消防局:做法正確
2015/07/23 06:00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新北市消防局第六大隊小隊長吳泰興表示,火燒車原因不外乎電線劣化、改裝不良及撞擊引燃等因素,救人者一定要以安全為第一考量,莫讓自己也陷於危險之中。
吳泰興指出,駕駛開車時要隨時注意水溫表,若高過於平常溫度,代表引擎過熱,可能是冷卻系統異常,應立即停車,請拖吊車協助拖去維修廠檢查,切勿續開。
若因電路問題造成短路,發現時,引擎室內通常已悶燒一段時間;而車子為了隔音,大部分都使用泡棉阻絕,這也成為助燃物。因此,駕駛若聞到燒焦味或看到黑煙,代表引擎室可能出現火苗,須馬上棄車離去。
吳泰興表示,假如因撞擊而發生火燒車,受困無法逃離,意識清楚而手部尚能活動的駕駛,應立即解開安全帶,並去電一一九求救,掌握關鍵數分鐘。
旁人若欲搶救車內受困民眾,應先喚醒他們的意識,並注意車輛是否已冒出火光,若無,仍可乘隙進入車室內拉人;若有,則須立即撤退到車外,並找出附近公共場所的滅火器,按照「拉、拉、壓」步驟,對準車頭水箱罩或是撞擊產生的缺口處,朝火源噴灑。
吳泰興認為,鄭女當下看到煙時試著救人,之後看到火光,轉而站在車門外大喊,喚醒受困的吳男,這種處置算是正確;但吳泰興也呼籲救人者,一定要與火焰保持可忍受的適當距離,切莫躁進,自保是唯一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