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站前 癮君子違規抽菸
2009/07/21 06:00
〔記者謝鳳秋/豐原報導〕距車站建築物10公尺內不得抽菸,陳姓讀者20日向本報爆料指出,6月21日有人大剌剌在豐原火車站正門遮雨棚椅子上違法抽菸;衛生局表示,此舉已違反菸害防制法,可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陳姓讀者指出,從1月11日菸害防制新法實施以來,違規抽菸的癮君子還是很多!尤其火車上明顯有人在廁所抽菸,發現了卻不及制止。在車站外更為嚴重,明明規定距車站10公尺內不得抽菸,還是很多人在抽菸,6月21日他就用手機拍到在豐原火車站正門外的右邊椅凳上有人抽菸。
對此,衛生局健康促進科長陳玉楚表示,菸害防制法明訂車站站區不得抽菸,衛生署也明確定義所謂站區就是指車站建築物10公尺內,違者可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豐原火車站站長林景山說,站區內都有豎立禁菸告示牌,癮君子旅客一出車站就在遮雨棚或車站外抽菸,站務人員看到都會規勸,也有人要進車站前,硬是在站外想把菸抽完,怎麼勸都勸不聽,現在手機拍照及錄影功能很方便,希望癮君子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