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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停車遭革職 特力屋挨轟

2008/09/29 06:00

〔記者丁偉杰/嘉市報導〕嘉義市許女士向本報投訴指稱,她是特力屋嘉義忠孝店廠協銷售人員,「辛樂克」颱風侵襲的中秋節,風強雨大,為了公司業績,她仍開車去上班,卻因把車子停在賣場地下室停車場,違反規定,結果被公司告知「不用來上班了」,如此理由將她革職,讓人感到很沒尊嚴。

許女士指出,自今年初開始,她到特力屋忠孝店工作,因離家近,平日都騎機車上班,中秋節當天遇假日,碰上颱風來襲,當天風雨大,不敢騎機車,改開車上班。

銷售人員指不被尊重

許女士說,她把車子停放在賣場地下室停車場後,如常去工作,不料,主管卻跑來叫她把車子開走,她以為有客人要停,就立即將車子移走,但隨後,主管卻氣沖沖對她說:「跟你們講過,車子不能停地下室,妳下禮拜不用來上班了。」

許女士表示,她聽完後,感到難過無辜,她認為自己安份認真工作,公司以如此理由要開除她,令人很不舒服,她不在意因此失業,當場決定不做了,但她質疑公司處理事情的態度,讓人感到很不受尊重,且此種作法恐有違「勞基法」?

對此,特力屋嘉義忠孝店魏姓值班經理表示,許女是廠商駐店的銷售人員,公司對廠協銷售人員有代為管理的權責,並沒有聘雇關係,許女因為違反規定後,公司只是向廠商反應,公司並未違反「勞基法」。

業者指事前已有宣導

魏姓值班經理又指出,賣場的地下室停車場因停車位少,平日開放給員工使用,但假日則禁止員工停放車輛,員工的車輛可停放在室外或第二停車場,該規定有作宣導,並且經過員工簽名同意後實施,這樣的作法,是要確保顧客及廠協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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