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奪32命 中油重查管線 監造員竟收賄放水 判6年2月
2014年高雄發生嚴重氣爆造成32人死亡、321人受傷,中油公司奢查市區管線,吳姓監造員竟收賄放水,高雄地院依貪污罪判刑6年2月。(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二○一四年高雄發生嚴重氣爆,造成卅二人死亡、三百廿一人受傷,為確保相關管線安全無虞,中油公司重查該區域管線,吳姓監造員負責工程驗收時,竟向廠商收取一百五十八萬元賄款,遭究辦後雖繳回犯罪所得,但高雄地院痛批他危害民眾生命安全,依貪污罪判刑六年二月,兩家廠商和馮姓女友分別獲判二至五年及緩刑。
負責驗收工程 收賄158萬元
承審法官在判決書中直陳,部分標案工程是因高雄氣爆事件發生後,中油為了重新檢視市區地下管線而開辦,吳男身為監造人員,對於自身工作重要性應有自覺,若未能嚴格把關可能危害一般民眾生命、身體、財產安全,但竟藉此機會浮報獲得不法利益,即使吳男一再強調自己非主動收賄,是廠商主動行賄,但廠商在商言商,莫不欲追求最大利潤,如果不是吳男有此風評及素行,合作廠商豈有可能甘冒刑責無故行求賄賂?
法官批:危害民眾生命安全
判決指出,二○一九年中油辦理「前鎮所長途管線防蝕包覆零星修繕工作」標案,吳擔任監造與驗收人員,向廠商索取費用,蔡姓廠商為免被吳刁難,拿出七萬元給吳;辦理另兩件相關標案時,由不同廠商得標,吳以同樣手法收賄七十六萬元,將部分贓款交馮姓女友保管;吳又於工程開挖後,提議浮報工程款,從中獲取五十六萬元賄款。
吳男從二○一九年至二○二一年間,共收賄獲利一五八萬餘元。高雄地院審理時,吳承認犯行,但辯稱廠商主動給錢,否認自己索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