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放架橋劑如154公斤TNT炸藥/明揚竟要求別貼危險標示
架橋劑存量 超過管制卅倍
〔記者蔡宗憲、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檢調查明揚大火案,發現廠內堆置的生產物料C40-P有機過氧化物D型(架橋劑),超過安全管制存量一百公斤的三十倍,且刻意未貼上原有的「危險」標示,無視儲放安全性,因高溫產生化學反應爆炸,爆炸威力當於一百五十四公斤TNT炸藥。
供應商處有貼危險貼紙
檢方調查發現,去年事發前九月初,明揚廠內購入的C40-P架橋劑照片中,未貼有「有機過氧化物」的火焰警示貼紙,但事發後,檢方十月間前往明揚進貨的吉勝公司,卻發現原料C40-P都貼有火焰警示,標註具危險性。吉勝公司向檢方表示,應明揚公司要求,在紙箱側面上僅貼白色貼紙一張載明「Gisun C40-P NET WT(淨重)批號」,未貼上載明有機過氧化物安全危險性之火燄標示及警示危險性的安全資料簡表。
明揚要求貼批號貼紙即可
檢方指出,明揚廠內C40-P從去年八月十四日放置到爆炸當天,據氣象署溫度觀測,白天高溫攝氏三十度,且紙箱因搬運時碰撞擠壓,導致局部升溫;爆炸當天,C40-P存放量超過管制,加上存放環境不佳,缺乏空調,致C40-P產生化學反應蓄熱溫度不斷升高,大量白煙從出入口處冒出,最後爆炸起火延燒。
檢方的專家證人、消防署預防調查組調查鑑定科長葉金梅說,C40-P存放溫度若高於攝氏三十度,長期存放會有熱蓄積問題,此案沒有外來火源,會產生氣爆、塵爆,唯一火源只剩蓄熱自燃;另一專家證人高雄科技大學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特聘教授陳政任,對爆炸過程粉體可燃性分析,從現場磚牆破壞狀況,推估爆炸相當於一百五十四公斤TNT炸藥的威力。
百公斤TNT可夷平方圓40公尺建物
專家表示,TNT(三硝基甲苯)俗稱「黃色炸藥」,為一種無色或淡黃色晶體,屬於工業及軍用化學炸藥,威力十分強大,一公斤可以爆破一台小汽車;二十公斤可炸毀一棟三層樓公寓;一百公斤可將方圓四十公尺範圍內的建築物夷平,在方圓二百公尺範圍內造成人命傷亡;一百五十四公斤TNT爆炸威力,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