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協會護狼司機 現場模擬私審弱女
2022/06/10 05:3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復康巴士司機許賀年,載一名身心障礙女學生,途中強行猥褻對方,台中市某協會的陳姓女監事沒通報社會局及報警,反而辦一場對質與「模擬現場」,企圖施壓她放棄告訴,台中高分院判許男徒刑三年四月。
判決書指出,許男前年四月十五日上午,見車內僅有被害人,將巴士開到偏僻處,猥褻後塞一千元到女子皮包,事發後,台中市某協會陳姓女監事沒通報,與許男熟識的陳女還提議雙方對質。
陳女借來同款復康巴士,由協會人員質問被害人過程,陳女還警告被害人母女,「他也可以告妳喔」。被害人母女報案後,許男跑去找陳女,承認當天「有摸」她 ,但兩人是「性交易及包養」,陳女又召開「調查會議」,質問她收錢一事。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被害人曾制止與反抗,尖叫說「不要」,與性交易之說不符,考量許男已賠錢和解,依「利用駕駛供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機會對身體障礙、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猥褻罪」判刑四年,許男上訴,改口認罪,台中高分院改判三年四月,可上訴。
社會局指出,許男案發後已被解僱;記者昨致電該協會,自稱現任理事長的女子回電稱,發生這種事,協會很遺憾。
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侯淑茹說,這家協會誤認是情感問題或婚外情才延遲通報,因被害人已成年,無法可處罰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