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吃不下親戚持分 可向法院聲請分割

豐原藥局命案,家屬合十祝禱。(記者張軒哲攝)

豐原藥局命案,家屬合十祝禱。(記者張軒哲攝)

2019/08/25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祖產如何處置,常是許多繼承人「心中的痛」,該買該賣總有不同意見,律師翁偉倫建議,若真的無法達到共識,或一人吃不下其他人的持分,不如下定決心「分家」,向法院聲請「現地分割」,請法官依照持分比例分割土地。

若祖產是建物,不太可能切成兩半,可改聲請「變價分割」,請法官拍賣房屋,再依持分比例領取拍賣價金,此時,如果不希望祖產外流,亦可以「優先承購權」拍下其他人的持分。不過,如果只有自己「不想」賣祖產,但其他持分人缺錢,向法院請求「變價分割」拍賣,祖產恐難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