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煙火高危險 須證照才能施放
2017/01/02 06:00
〔記者徐聖倫、余衡、歐祥義、蕭婷方/綜合報導〕新北市消防局第三救災救護大隊長程昌興說,煙火依種類可分一般爆竹及高空煙火。一般爆竹雖不需核准,還是要依外盒說明使用,高空煙火屬高危險物品,需有專業證照人士才能施放。
消防署危險物品管理組長張裕忠表示,依照「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高空專業煙火不僅進出口需先經過消防署核可,存放、運輸、施放與施放範圍,也都要經過地方政府許可,且施放人員也要經過訓練合格。
張裕忠表示,高空煙火若無依法申請,進口商將裁處30至150萬元;個人違法施放,將處3至15萬元。針對自炸個案,張裕忠表示,由於煙火未經消防署許可,也未向地方政府申請,目前正積極追查黑心煙火來源與流向。
101跨年煙火是全國注目焦點,101大樓公司協理劉家豪則表示,今年的煙火全部都是朝上施放,以避免發生意外,造成民眾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