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里港警加強取締毒駕 今晨查獲1件逮3通緝犯
2026/05/25 09:27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
屏東縣里港警分局啟動「加強執法取締毒駕」專案。(圖由屏縣里港警分局提供)
國內近來連續多起毒駕肇事車禍引發公憤,為維護用路人安全,展現對毒駕「零容忍」決心,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即日起在轄區內易肇事路段及交通要道,全面啟動「加強執法取締毒駕」專案,以多點部署、密集攔查模式展開密集路檢。至今(25)日清晨已查獲毒駕1件,逮3名通緝犯。
里港警分局表示,取締毒駕專案規劃每班次巡邏勤務兼執行機動路檢,首日於轄內屏縣里港鄉、九如鄉、鹽埔鄉、高樹鄉、三地門鄉、霧台鄉共執行38班次,動員76名警力強力執法。統計24日至今(25)日清晨,已查獲毒駕1件,酒後駕車2件,毒品、交通致傷、竊盜通緝等案共3名通緝犯。其中查獲的毒駕案,唾篩陽性,依法製單舉發、移置保管車輛、並以毒品現行犯逮捕移送,後續將建請檢察機關聲請預防性羈押。
警方指出,駕駛人施用毒品後往往會伴隨判斷力下降、幻覺及反應遲鈍等症狀,危害程度絕不亞於酒後駕車,更是釀成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隱形殺手。本次專案將全面配合新修正政策,靈活運用新式毒品唾液快篩試劑,篩陽即逮捕、預防性羈押等措施,結合定點稽查與擴大路檢,鎖定行跡可疑、車輛操控不穩的駕駛人進行查處。
里港警分局提醒,依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相關法規,汽車駕駛人服用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的管制物品駕駛汽車,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至2年。
若因毒駕肇事致人受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2年至4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則依法吊銷其駕駛執照,並終身不得考領。毒駕行為同時觸犯《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若因而致人於死者,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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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里港警分局啟動大規模密集路檢,強力取締毒駕。(圖由屏縣里港警分局提供)
屏東縣里港警分局大規模密集路檢,展開取締毒駕專案。(圖由屏縣里港警分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