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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相約摩鐵簽保單 女保險員拒「以身換單」仍被硬上

男客戶約女保險業務摩鐵簽保單,趁機硬上。(情境照)

男客戶約女保險業務摩鐵簽保單,趁機硬上。(情境照)

2024/07/02 07:08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郭姓男子網路遊戲結識高市女保險員A女,2021年12月間,兩人相約到汽車旅館簽完保單文件後,郭竟將A女推上床硬上得逞,事後,女保險員隱忍近半年報警提告,郭被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10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從事漁貨買賣的郭男認識A女有意追求,請她幫他自己跟3個小孩規劃保單,2021年12月6日23時郭搭高鐵到高雄簽約,A女駕車前往高鐵左營站接郭,因當天已無回程班車,只好帶他到汽車旅館投宿。

A女取出文件請郭簽名,但他藉詞推拖,A女先行離去返家,之後又接獲郭請求為之購買晚餐、啤酒簡訊,A女翌日1時許,再度前往汽車旅館,兩人先處理保險文件簽章後,雙方邊飲啤酒邊聊天,郭突將毫無防備的A女自沙發上推上床,A女不敵郭之力道,強制性交得逞,完事後,A女趁郭進入浴室清洗時迅速離開現場。

事後,A女原想隱忍,但郭不時提起此事騷擾A女及家人,讓她不堪其擾,2022年5月報警提告。

郭男辯稱,A女是自願與他上床。郭的辯護人也說,從兩人對話紀錄像一般男女朋友說話的口吻,兩人發生關係後,隔天A女還開車載郭去高鐵站搭車,且被告僅160公分,跟A女一樣高,沒有辦法把A女甩到床上,A女係因為欠被告債務不還才提告。

橋頭地院勘驗雙方對話記錄,發現郭事發後,多次向A女表達悔恨歉意,A女也向郭表示,已有喜歡的對象,「你這人就是輸不起昨晚才會硬上」、「從昨晚後我面對你還會高興得出來嗎」顯見被告自覺有愧A女,被告確有對A女為強制性交之行為,郭至今仍否認犯行,並未與A女達成調解,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10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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