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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大學副教授涉詐領鐘點費5985元 檢方處分緩起訴

國防大學郭姓副教授詐領超時鐘點費共5985元,士檢考量他認罪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給予緩起訴機會。(資料照)

國防大學郭姓副教授詐領超時鐘點費共5985元,士檢考量他認罪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給予緩起訴機會。(資料照)

2024/07/03 09:36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國防大學郭姓專任副教授明知他未超時授課7小時,仍要求不知情助教計入實授時數,讓他詐領鐘點費5985元。士林地檢署認郭犯的是刑法詐欺罪、非貪污罪,並考量他繳回全部犯罪所得等情,給予緩起訴機會。

郭姓副教授自前年8月1日受聘擔任國防大學專任副教授,每月基本授課時數為28小時,若當月有超課時數,每小時可領855元的鐘點費。

然郭明知自己去年9月6、11、13、18、20日,共5日未超時授課7小時,卻要不知情的助教幫他計入每月授課時數44小時中,並向國防大學陳報,讓他詐領5985元。

後來郭被檢舉,已返還全數不法款項,再遭憲兵指揮部士林憲兵隊依違反貪污罪移送法辦。

士檢偵結認為,移送雖指郭犯貪污治罪條例中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欺取財罪,然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各項規定、最高法院的見解,可認郭謊報超課時數鐘點費的行為,並非以職務上機會貪污,而是基於他與國家間的薪資關係,利用行政機關員工的身份虛列名目而詐取不法所得。

簡言之,郭詐取財物的過程,並未利用職權,也就代表並未構成貪污治罪條例中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欺取財罪。

士檢最後認定郭犯的是刑法詐欺罪,並審酌郭坦承不諱、深表悔悟、無前科,也已繳回全部犯罪所得5985元,給予緩起訴1年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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