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大火6死案下週宣判 練台生續境管8個月

錢櫃KTV台北市林森店2022年4月26日發生大火,造成6人死亡、數十人受傷,台北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錢櫃董事長練台生(見圖)、店經理翁珮曼等幹部及包商王聖傑等7人,其中練台生與翁、王等3人繼續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至年底。(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錢櫃KTV台北市林森店,2022年4月26日發生大火,造成6人死亡、數十人受傷,台北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錢櫃董事長練台生、店經理翁珮曼等幹部及包商王聖傑等7人,案經台北地院審理3年半,定本月15日(下週三)宣判,為了防逃,合議庭裁定練台生與翁、王等3人繼續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至年底。
北檢起訴認定錢櫃林森店因施工關閉灑水系統加上警報器也關閉,釀成重大傷亡慘劇,起訴7人包括練台生、店經理翁珮雯、副店長張惠純、襄理陳思宏、防火管理人謝勇奎、工程師黃思銘,以及承攬電梯增設工程的包商九康工程行負責人王聖傑,並依違反職業安全法起訴承租大樓的法人迪廣公司。
練台生、翁珮雯、王聖傑3人的限境管制於4月16日到期,北院裁定繼續限制3人出境出海8個月,至今年12月16日為止,並通知移民署、海巡署執行。
練台生、翁珮雯主張自己不構成過失致死罪,且已有達成和解,但法官依卷證仍認為2人涉嫌重大,何況是否實質成立犯罪,也不是限制出境出海的審查要件。
裁定指出,練台生等3人因涉過失致死,由於本案造成諸多生命傷亡,案情嚴重,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必要,練台生有相當資力出國生活,和翁珮雯、王聖傑皆有潛逃可能性,為確保一審宣判後,可能的二、三審可續行審理,仍有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故裁定繼續境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