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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處借錢、私藏手機記滿3大過 士官被撤職求翻案吞敗

韋姓士官因營區私藏手機等違規行為,被軍方記滿3大過撤職、停役,打行政官司翻案,被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示意圖。(資料照)

韋姓士官因營區私藏手機等違規行為,被軍方記滿3大過撤職、停役,打行政官司翻案,被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示意圖。(資料照)

2024/05/06 07:02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陸軍航勤廠韋姓士官投資失利負債,向同袍、同學借貸而影響國軍形象,又擅自攜帶智慧手機入營被查獲,半年內累積記滿3大過被撤職,他不服打官司翻案,被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

據了解,陸軍航空基地勤務廠韋姓下士,投資虛擬貨幣失利及個人車、信貸繳款失衡,在2022年7月至9月間,竟謊稱因家用等需要,向同袍借貸,雖已還款,但其行為仍有不當,因而被軍方記過。

同年12月21日1點多,軍方安全檢查,在他床鋪底下查獲智慧型手機,並在皮夾內發現攜帶隨身碟。後來,韋男又因債務,向高中同學和友人借款,總計被記過7次和大過1次,1年內累計達3大過,經軍方人評會懲處撤職並停役。

韋男指稱,因誤信網路不實廣告而被騙投資失利,但借款過程沒有違法,並說,攜帶手機、隨身碟等進營區,固然有過失,但一事不能兩罰,認為軍方懲處過重,有違比例原則,要求撤銷原處分並從輕發落。

合議庭法官調查,軍方依陸海空軍懲罰法和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認為韋姓士官因借貸衍生後遺症,導致國軍形象受損,及隱瞞私藏手機等違規行為,予以撤職、停役處分,並無違法、不當,判決他敗訴,尚未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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