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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護母砍繼父一刀竟沒罪 法官:不具殺人犯意

劉姓男子見繼父和母親吵架,護母時竟拿菜刀砍繼父。示意圖。(資料照)

劉姓男子見繼父和母親吵架,護母時竟拿菜刀砍繼父。示意圖。(資料照)

2024/04/10 14:24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劉姓男子的母親和第二任丈夫吵架,兩人互摔東西洩憤,兒子見狀拿菜刀護母,還朝繼父的頭上砍一刀,繼父頭破血流求救,原本不打算追究,但想到劉男動手後沒跟他道歉,於是報警提告殺人未遂罪,高雄地院審理時,繼父原諒劉男撤告,法官也認為劉男不具殺人犯意,裁定本案公訴不受理。

判決指出,2022年11月5日晚上8點多,劉姓男聽到樓下傳來繼父和母親的爭吵聲,兩人愈吵愈激烈,開始在家裡互摔東西洩憤,劉男趕緊下樓,並衝到廚房拿了一把菜刀護母,他見繼父情緒一直很激動,不斷朝他和母親靠近,於是拿起菜刀朝繼父的頭上砍了一刀。

繼父鮮血直流,母親見狀趕緊把兒子推出家門,繼父則到醫院過包紮、縫合後,當晚就出院返家休養;繼父和劉男平時感情不錯,原本想原諒劉男,但劉男動手後竟一直沒向他道歉,繼父愈想愈不甘心,於是報警控告劉男殺人未遂罪。

高雄地院審理時,劉男坦承拿菜刀砍繼父,但否認自己想殺人,辯稱當時只想保護母親,沒想到揮舞菜刀時會砍到繼父,繼父也在審理時原諒劉男並同意撤告,法官綜合相關事證,認定劉男不具殺人犯意,只構成傷害罪,但因繼父已撤告,於是裁定本案公訴不受理,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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