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辦門號轉售中國詐團 判刑136月
男子羅楷傑夥同共犯以企業社名義,狂辦門號轉售中國詐團,新北地院依違反個資法、洗錢防制法等罪,加總判刑一三六個月。(資料照)
代收驗證碼註冊假帳號 坑騙國人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男子羅楷傑夥同共犯以企業社名義,向電信業者申辦大量行動電話門號轉售給中國犯罪集團,並提供代收驗證碼等服務,犯罪集團以此註冊台灣蝦皮等購物網站會員,除販賣違禁品還向台灣民眾騙錢;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個資法、洗錢防制法等卅八罪,每罪判處羅男三至六個月徒刑,加總一三六個月,有十二罪併科罰金四至六萬元,加總六十萬元,另觸犯商品虛偽標記罪,判拘卅日。
違反個資法、洗錢防制法等共38罪
羅男判刑一三六個月,換算是十一年四個月徒刑,但未定應執行刑;合議庭說明,羅男所涉另案尚未判決確定,為減少不必要重複裁判,虛耗司法資源,宜待數罪均確定後,由執行檢察官為適法處理。
檢方調查,羅男等人以企業社名義申辦門號,配合設置「貓池」(可以一次同時收發多條簡訊的電話數據機)等設備及遠端操作軟體,再透過微信等通訊軟體,提供販售手機門號與代收驗證碼簡訊、語音訊息服務;前期一組門號賣台幣一千三百元,後來每個驗證碼收費約三百元。
有中國犯罪集團以不詳方式取得台灣人個資,搭配羅男等人提供的門號與驗證碼在蝦皮賣違禁品,甚至利用蝦皮帳號進行假交易後產生虛擬帳戶,再以話術騙民眾把款項打入蝦皮錢包,衍生詐欺、洗錢、盜刷等多項犯罪。
合議庭斥責羅男所為助長詐欺等犯罪橫行,主犯成員有恃無恐,行徑囂張,視法律為無物,致我國漸成各種財產犯罪者樂園,犯罪所生危害不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