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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駕駛罵人「草枝擺」 代價1字4000元!

惡駕駛罵人草枝擺,被新竹地院民刑事判決代價1字4000元!(記者蔡彰盛攝)

惡駕駛罵人草枝擺,被新竹地院民刑事判決代價1字4000元!(記者蔡彰盛攝)

2024/04/02 08:57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路上罵人「草枝擺」,代價1字4千!蔡姓男子只因不爽李姓男子騎腳踏車佔用其車道,竟搖下車窗辱罵這3字,李男提起民刑事告訴,新竹地院各判罰金6千、精神慰撫金6千,合計蔡男罵人3字,每字代價4千!

李男控訴,蔡男前年11月8日晚間開車行經新竹市,因李男騎腳踏車佔用其車道,竟心生不滿,搖下車窗當場辱罵「草枝擺」等語,足以貶損其名譽。

李男要求蔡男應賠償原告精神慰撫金,賠償金額等同法院刑事判決罰金金額,以雙方姓名名義,由蔡男直接全部捐給法鼓山,並將捐款收據與判決書全部以蔡男名義刊登於臉書社團台南大小事與新竹大小事。

刑事部分,蔡男因犯公然侮辱罪,被新竹地院判處罰金6千元,法官認為蔡男以「糙機掰」等語辱罵原告,依一般社會通念以觀,顯有輕蔑、鄙視之意涵,足以貶損原告社會上評價,自屬不法侵害名譽權,致原告受有精神上之痛苦,請求賠償損害依法有據。最後判蔡男需賠償6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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