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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上銬移送惹議 北市警局長張榮興:戒具暴露偵查隊長將申誡處分

台北市警察局長張榮興(左)下午出面說明,右為文山二分局長李紹榆。(記者王冠仁攝)

台北市警察局長張榮興(左)下午出面說明,右為文山二分局長李紹榆。(記者王冠仁攝)

2024/03/13 14:44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台北市警方偵辦劉姓男童遭虐死一案,昨天拘提兒童福利聯盟陳姓社工,在警詢後將其上銬移送,此舉引起不少民間團體不滿,認為警方將陳上銬欠缺正當性,甚至砲轟警方作秀;對此,台北市警察局長張榮興今天下午親上火線召開記者會,他表示,同仁依法將陳上銬移送沒有問題,但過程中不應該讓戒具暴露,因此認定有疏失,將會議處申誡來處分。

張榮興表示,文山二分局偵辦此次命案,警方接受台北地檢署指揮,持拘票和搜索票,前往兒童福利聯盟拘提陳姓社工到案說明,並解送北檢複訊,警方是依法執行職務。警方製作完陳姓社工的警詢筆錄後,在解送過程當中,有替陳佩戴帽子跟口罩,確保當事人的名譽跟隱私。

至於目前各界關注在使用戒具的部分,經審酌整個案子的情節,確實有未符合比例原則的狀況,對於帶隊疏忽的偵查隊長將會議處申誡來處分。未來此案也會列為案例教育,往後也會加強訓練,避免類似狀況再發生。

有媒體詢問,依法上銬是合理的作法,處分偵查隊長是否會打擊基層士氣?

張指出,此案使用戒具,是依據「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該辦法有規定,使用戒具的過程中,要審慎注意當事人之戒具不要暴露。但昨天移送時,陳姓社工的戒具確實有暴露,對當事人的影響很大,使用戒具沒有問題,但帶隊的偵查幹部要審慎評估此案相關狀況,因此認為確實有一些疏失。

張榮興強調,依照檢方發出的拘票,警方確實依法可以上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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