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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參加鄰長文康活動 女里長涉詐欺緩起訴、支付國庫1萬

林姓女里長涉嫌詐欺罪獲緩起訴處分,案由高雄高分檢核備中。(記者鮑建信攝)

林姓女里長涉嫌詐欺罪獲緩起訴處分,案由高雄高分檢核備中。(記者鮑建信攝)

2024/03/04 20:17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市茄萣區公所辦理鄰長文康活動,林姓女里長卻找2名不符合資格的人參加,涉嫌詐欺罪,橋頭地檢署審酌她認罪,予以緩起訴處分,需支付國庫1萬元,並報請高檢署高雄分署核備。

據了解,2016年9月間和2018年5月間,高雄市茄萣區公所辦理鄰長文康活動,招待區內鄰長出遊,若鄰長不克參加,僅得由實際代理之眷屬或家屬代理參加,而被告林女在這段時間,擔任嘉安里里長。

林女明知吳姓和黃姓2女,不具鄰長代理人身分資格,卻拿鄰長切結書分別給她們填寫,或由其代為填寫後,繳回區公所,讓2女免費參加文康活動,不法所得為3000元和6000元。

高雄市調處接獲檢舉,調閱切結書等證物,並傳喚有關證人到案說明後,全案依詐欺罪嫌,將林姓女里長等3人,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承辦檢察官開庭調查後,被告吳女、黃女事先並不知情,予以不起訴確定,並考量林女涉案情節輕微,她又坦承犯行,予以緩起訴處1年,另需支付國庫1萬元,同時送請高雄高分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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