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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誘12歲少女嘿咻32次 還拍性愛影片18次

郭男涉嫌和誘少女嘿咻,又拍攝私密影片,經高雄高分院判罪後,他不服上訴被駁回,即將移監執行。(記者鮑建信攝)

郭男涉嫌和誘少女嘿咻,又拍攝私密影片,經高雄高分院判罪後,他不服上訴被駁回,即將移監執行。(記者鮑建信攝)

2024/02/20 21:5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郭姓男子涉嫌和誘12歲少女小雪(化名)在校門前等處「嘿咻」32次,甚至用手機拍錄車震、口交等影像18次,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違反兒少法等罪刑8年2月,他不服上訴被駁回並定讞,將移監執行。

據了解,2022年5月間,郭男與另名14歲少女交往過程,涉嫌發生2次性行為,他還用手機錄影,由台南地檢署偵辦期間,他卻毫無悔意,又在同年8月間與少女小雪交往,並曾將她帶回屏東住處藏匿,後來經小雪父親報警,始循線逮捕他歸案。

辦案人員調查,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5月間,2人在某國小門口前、郭男屏東租處、小客車內等處,共嘿咻32次,郭並拍攝性交、口交或猥褻等影像18次,顯已違反維護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之普世價值,所為實屬不當。

案經高雄市少年隊依妨害性自主罪、違反兒少法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高雄地院認定郭男觸犯32罪,其中18罪各處徒刑4年2月,另14罪則各處徒刑3年8月,併執行刑9年8月。

郭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郭部分犯行認定罪證不足,因此從輕改判8年2月,他仍不服上訴,被最高法院判決駁回並定讞,由於他在押,將移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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